顶点小说 - 武侠修真 - 我是仙凡在线阅读 - 143 突飞猛进

143 突飞猛进

        奴不管,拉着苏尘去灵兵阁挑选趁手的灵兵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坳扭不过,只能到朝歌的灵器阁和夜市又走了一圈。木系一阶灵兵也有一些,如桃木法剑、清风灵剑、青碧灵木弓,还有法修用的莲花灵灯、玲珑灵伞等等灵器。

        价钱并不是什么大问题,但是苏尘并未看上一件让自己称心如意的灵器,总觉得差了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一心修炼,暂时也没有离开朝歌仙城的打算,也用不上灵兵,购买灵兵的事情便先放下。

        ...

        磨刀不误砍柴工,为了修炼炼丹术和炼制出洗髓丹,苏尘足足耗费了整整一年之久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回报也非常惊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将自己的灵髓洗到六十点,几近上品灵髓的资质。再加上他挣到不少灵石,一日七碗谷米饭不断,他的修炼速度一下提升上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仅用了短短三个突破炼气期三层,又用了五个月便踏入了炼气期四层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算是正式踏入了炼气中期,这在朝歌仙城的众多炼气期修士之中也算是中等的修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将多余的十八枚洗髓丹,让阿奴陆续服用洗髓,增强灵髓对灵气的吸收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奴只用了十粒,便也到了洗髓的极限,灵髓潜质接近六十五点。哪怕是再服用,也是无效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这才发现,这低级洗髓丹的洗髓效果,跟修士本身也有关系。灵髓越高的修士服用之后,洗髓效果衰减的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八个月以来,苏尘依然是大部分时间用在修炼,以及炼低级灵丹,挣灵石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专门负责进货、供货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阿奴则将灵草和低级灵丹等,拿去夜市上摆摊售卖。

        张小弟有空便来帮苏尘拿货去摆摊,帮着卖,每次也能赚个一块灵石的工钱,比他跟着吕夫子跑腿还挣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现在开始很少种灵谷,主要做利润更高的一阶中品灵草药和低级灵丹。一个月下来,挣个一千块灵石。

        挣了一些灵石,苏尘便去灵琴商铺,将那焦尾灵琴和《风雷引》琴谱买了回来,让阿奴有修炼的灵器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虽是炼气期四层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修炼的是《逍遥游之蜉蝣篇》,“蛰伏诀”会在平日积攒起多余的元气,存在体内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苏尘施展出“蜕变诀”,他实际上可以瞬间踏入炼气五层。这在朝歌仙城的众炼气期修仙者之中,已经属于中等偏上的修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炼气初期人的修士最多,修为越高的修士,人数越少。

        达到炼气后期已经是少数,在朝歌仙城是属于顶尖水准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筑基期修士的话,这是神州五大仙宗的正式入门弟子的标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太难了,除非灵髓达到极品,否则极少有炼气期修士可以靠自身之力顺利突破筑基。

        通常,炼气期修士都是先想方设法,拜入五大仙宗。然后在五大仙宗内修炼,得到突破境界所需的物资,想法子突破筑基期境界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意味着,任何修士只要达到筑基期境界,无需额外的条件,都可以直接拜入五大仙宗门下,享受仙宗弟子的诸多好处。

        五大仙宗占据了神州五条横亘大地的主灵脉,灵气远胜朝歌灵山这孤零零的一座小型灵山。筑基修士所需的各种灵丹、法器等物资,也更为充沛。

        自然也没有筑基期修士,愿意放弃大好的宗门待遇,待在这座朝歌仙城。

        朝歌仙城内,几乎都是八百修仙家族的炼气期修士和凡人为主。偶尔会有五大仙宗的筑基期修士前来,但也不会停留太久。

        ...

        苏尘没有看上满意的灵兵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手里还有八枚各系灵术玉简、八枚符箓玉简。

        灵术,是法修用的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炼气期修士的神念太弱,仅仅只能悬浮几钱重量的物体,无法驱动“飞剑”之类大威力的法器,数百丈之外取敌之首级。

        自然,大部分炼气期修士都缺乏远攻的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剑修刀修之类,大多都是近战修士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些炼气期修仙者放弃灵剑、灵刀之类的近身战斗,专门学一些灵术,可以从数十上百丈远处进攻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符箓,则是谁都可以用,一二枚灵石一张。寻常的炼气期修士大多也被随身备上十几张,以备不时之需。万一法力耗尽,也可拿来防身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如果大量用的话,这纯粹就是烧灵石,能够烧得起灵符的都是有钱的世家弟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的《白莲灵经》上,也有不少奇门异术,颇令他惊讶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将临兵豆、葫芦法藤、灵马蹄莲、灵茅草、灵藤甲、吠柴木等等《白莲灵经》上记载的灵物,全都种上,在青囊袋中囤积了不少的货,以备不时之需。

        临兵豆的实力太弱,一块灵石培养一株灵豆,可结出十几粒灵豆,每一个仅仅是一流高手的水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葫芦藤兵则不同,足以跟修仙者抗衡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条一阶法藤可以长七八个葫芦法兵,正常要生长十年之久。在灵山之中至少也需要生长十日,汲取近七八十块灵石的大量灵气才能种出一条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仅仅一个灵葫芦就需要消耗了十块灵石的成本,这是远比临兵豆还更强大,真正意义的灵兵,战斗力堪比炼气初期的修士。

        缺陷是它们的寿命不长,仅能维持短时间战斗,用一次就损耗掉了。它们跟灵符箓的作用差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前,苏尘也没这条件,现在挣了颇多的灵石自然也不惜本钱。一口气种了十条葫芦藤兵出来,屯了不少的货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灵马蹄莲,培养一株也需要三五块灵石。

        施展法诀释放之后,可幻化为一匹灵马,在大地上飞奔的速度极快,甚至比风系炼气期修士的驭风术还快几分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已经是炼气中期修士,虽未学大威力的灵术,也没有看中好的灵器。但凭借手里现在的这些手法,实力也不可小觑。

        ...

        这日,吕老夫子带着跟班张小弟,从宋家的灵桃园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请他到自家木屋前,摆了一桌,阿奴炒了几个下酒的小菜,拿了一壶从朝歌城里买回来的猴儿灵酒。

        四人一桌,一起喝着猴儿灵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猴儿酒不错,你这是从宋家酒庄买回来的吧?!宋家的上万亩灵桃,每年的产量太多,这一到丰收的时候灵桃经常卖不完,又不愿意贱价卖。这灵桃不比灵谷,可以存放多年。摘下来不吃,半月便会烂掉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我那宋老哥也是有本事,卖不出去的灵桃全部酿成灵酒,反而把宋氏酒庄的生意给经营大了,成了朝歌仙城最大的酒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吕老夫子喝了几盏灵酒,面色红润起来,啧啧赞了几句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尘知道,最近吕老夫子在宋家灵桃园当了园长,负责看管那上万株灵桃的大园子,每月可以稳挣一笔灵石的工钱。

        手里有了灵石,修炼自然也有不小的进展,吕夫子的心情自然也颇为愉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苏老弟,你这无事献殷勤,必有所求。说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吕夫子放下酒盏,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许久未和老哥喝上几杯,今日正闲,便请老哥过来。想请教五大仙宗的事情,朝歌仙城的修士,如何才能入五大仙宗?吕老哥一定非常清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苏尘不由笑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苏老弟,想拜仙门?”

        吕老夫子一愣,沉默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谈及这仙宗,他的神色有些黯淡,似乎想起了不少往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以前刚来朝歌仙城,实力太低微,也不敢多想。不过这两年经商,也挣了一些灵石,修为提升上来。偶尔听人提起,五大仙宗是朝歌仙城众修士期盼向往之地。所以想试一试,只是不知该如何做,才有望拜入五大仙宗?!”

        苏尘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神州五大仙宗,每隔十年,会在朝歌仙城布下一道加入仙宗的任务。通过任务来遴选一批顶尖的炼气期弟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招收正式弟子十名,每人可得一枚筑基丹为奖赏。不管筑基与否,都可长留在五大仙宗。

        另有收录记名弟子四十名,成为五大仙宗的外门记名弟子。但是并无筑基丹赏赐,必须在宗门内自己想法子换取此丹。二十年内若是无法完成筑基,则被遣返出宗门,回到自己的故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任务遴选的地点,通常放在离朝歌仙城越一千里,一片名为‘云梦泽’的大泽之中。那个地方,妖兽出没,非常凶险。并无特殊的要求,炼气中期以上的修士皆可参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每十年一次的遴选,都是朝歌仙城的修士们,竞争最为激烈的时候。当然,炼气中期修士基本无望,唯有炼气后期修士,才可能完成五大仙宗发布的任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吕夫子摇头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年青的时候,很早就达到了炼气中期。

        曾经参加过多达四次的五大仙宗弟子遴选任务,但实力弱,都以失败告终,完全争不过那些炼气后期的顶尖修士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年,他也失望。对拜入五大仙宗,几乎不再抱希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可不是一般的难。这么说吧。最起码达到练气期七八层,你才有一争的希望。哪怕是挤入了炼气后期,也要比拼战斗力。

        战力最强的十个,才有望能成为五大仙宗的正式弟子,得赐筑基丹。其余四十名记名弟子,进入五大仙宗之后,则看他们的机缘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苏尘不由愣住,道:“十年,才招收五十名炼气后期修士。这朝歌仙城何止上万修士,岂不是绝大部分修士都毫无希望入仙宗?”

        吕夫子摇头笑道:“五大仙宗招收弟子最严格,招的弟子少些...不过,还有数十中小仙宗。每十年也会招收一二百名炼气后期的修士,如果不是一心入五大仙宗的话,还是可以入小仙宗去修炼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