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轻轻撕下笙歌嘴上的胶带,笙歌长睫轻颤,幽幽转醒,虚弱的靠在他的肩头上,抓住他的袖口。 “老公,我等你好久了......” 一开口,她的声音沙哑至极,完全听不出原本娇俏的声线。 水雾在眼眶里弥漫,纪御霆心疼得胸腔呼吸都难受,“对不起,是我的错,是我害笙笙受苦。” 笙歌扯了扯嘴角,似是想安慰他别自责,却乏力的晕了过去。 纪御霆深红着眼眶,攥紧她的掌心,恨不得立刻把余祥揪出来千刀万剐。 但是,他紧攥笙歌掌心的手,却隐约摸摩挲到一丝不对劲。 原本带着笙歌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,不见了。 这几年来,他送过笙歌很多戒指,订婚的那枚红宝石鸽子蛋,笙歌觉得太奢华招摇,所以一直喜欢戴他买的红玉戒指。 她戴了整整几年,因为生了宝宝,身体激素发生变化,笙歌比怀宝宝前胖了不少,连手上的肉都变多了,红玉戒指便套在无名指上取不下来了。 如果非要取下,得将红玉切割,笙歌不好坏了这么好看的玉,就一直戴着。 理智渐渐回笼,纪御霆心情冷凝,本想贴贴老婆脖子的动作,冷不丁的停住。 怀里的女人不仅没有戴戒指,手指消瘦,无名指平滑,没有任何戒指的勒痕。 他眉目深蹙,缓缓将怀中的笙歌放到地上,仔细的端详她。 五官精致,鼻梁挺翘,白皙的皮肤透着乏到骨子里的羸弱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