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5.日常的拌嘴,增进感情,还有食髓知味-《医毒双绝,妖孽王爷滚远点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唇角勾起,她还是这么经不起调戏,一调戏,便手足无措。

    妖孽又道:“尤其,是背部那充血的线条,本王好奇,是怎样做出那种效果图案的?”

    听到这,秦如歌头皮发麻,弱弱装作捡筷子的样子。

    看来,衣服不是机器帮她穿的。

    “捡一双筷子,你是打算用多长时间捡?”

    好吧,眼下逃避,也不是出路,秦如歌直起腰杆,硬着头皮道:“没错,我是受伤了,怎么了,我也是人,不能受伤吗,受伤很奇怪吗?”

    妖孽怪笑:“这伤,总不可能,是我们圆房的时候,本王造成的吧。”

    咳咳,当然不可能,那有这么大面积的吻痕。

    见她不语,分明就是心虚,他又道:“你在灵山受伤,竟然不告诉本王,秦如歌,你想干什么,难不成打算昨夜死在温泉边一了百了,觉得总算能摆脱本王?”

    秦如歌没甚底气:“你别趁机天马行空瞎歪歪,我这不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没说,况且,这伤也不算很严重,吃点药,做做针刺,几天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凤眸敛然,精光在缝隙里流转,很有危险的味道:“敢不敢给柯凡看看?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“看样子,是不敢了。”

    叹了叹,一本正经道:“王爷要面子,我知道,自己的女人屡屡受伤,不就说明王爷没本事,这是男人大忌,妾身瞒着,也是为了王爷面子着想,看在妾身这么体贴王爷男子威严的份上,这顿饭,还是快点消灭掉比较好,冷了就糟蹋食物了。”

    死鸭子嘴硬,分明是担心他知道了以后,不忍心碰她。

    哼,不过,这方面,她多虑了。

    该吃的,还是得吃。

    秦如歌眼神老往那油光满身的烧鸡身上飘,忍不住吞口水舔唇。

    凤明煌脸色更难看了,在她眼里,他是不是还比不过她眼前这只鸡了?

    “好歹爱妃也喝下几口汤了,本王自昨夜起,滴水未沾,耕耘也是使的本王的力气,是力气活,要算累算饿,爱妃及得上本王?本王不说饿,爱妃凭什么说饿,凭什么觊觎这烧鸡?”

    这是什么话?

    秦如歌一脸懵逼,把筷子放到他手上:“那王爷快点起筷,饿坏了胃就不好了。”

    只要他动筷了,她就能找到机会吃起。

    眨眨眼,然后突然想起问题所在,秦如歌拍案而起:“不对呀,昨晚怎么说,我也算是牺牲小我成全大我,你怎么好像说得自己吃亏了一样!”

    还喝下几口汤呢,也不想想那是什么玩意,那是避子汤!!

    避子汤能叫汤吗,靠之。

    “坐下。”

    他让她坐,她就坐吗?

    呸。

    筷子戳了戳烤得焦香的鸡皮:“确定不坐吗?”

    撇撇嘴,秦如歌不情不愿坐下。

    “看来,爱妃很是不同意本王的说法?”

    秦如歌瞄了眼假正经的妖孽,翻白眼道:“是,王爷您老人家最有道理,你出力最多,最操劳,都是妾身的错,是妾身不好,不该瞒着你,我受伤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说完,杏眸滴溜溜睇着他,无声有言。

    妖孽眉眼一跳,秦如歌万没想到自己不经意间打中妖孽七寸了,他撕了一只鸡腿放到她的碗里。

    秦如歌受宠若惊,若获至宝,马上拿起鸡腿啃咬。

    凤明煌看她吃得香,一开始是欣慰的,看着看着就变味了。

    啧,果然,他还比不上一只鸡!

    “来人,把旺财带过来。”

    秦如歌啃咬几口之后,幽幽抬眸,狐疑看他。

    旺财,好像是养在军中的猎犬。

    找猎犬来干嘛,不是用来咬她的吧?

    管他的,先吃再说。

    骨头堆叠成小山,秦如歌抽空说了句:“你不吃吗?”

    妖孽脸色冷冷的,竟然不甩她,哼,不吃就不吃,全是她的。

    猎犬来了,随即,桌面上的骨头,一扫而尽,落于猎犬口下了。

    秦如歌点点头,意外道:“节俭持家,王爷,你品性出乎意料的良好啊。”

    这是把他形容成娘们儿,指腹摩挲,危险眯眸,秦如歌后知后觉自己说错话,干笑着放下鸡骨头:“不吃了,我饱了,你想说什么,我都听着,乖乖听着。”

    说,让他说,是吧。

    垂目。

    “爱妃眼里,本王就这么没有男人气概?”

    “没有,王爷虽然长了一张漂亮脸蛋,但是该有的肌肉还是有的,绝对有男人气概啊,谁说王爷娘娘腔,我跟谁急!”

    “哼,是嘛。只怕,爱妃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吧,有一句话,怎么说来着,女人,都是口是心非的生物。”

    词穷了。

    某人肚子里的水倒是用不完:“没关系,爱妃对本王的误会,本王会用实践证明,保证今后爱妃不会再有这种错觉。”

    秦如歌汗颜,这听着,好像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食指有规律敲着食桌,凤明煌优雅吃着,咀嚼吞下,每每吃一两口,才说一句话。

    “听说,你见到纳兰惜了。”

    是谁,哪个叛徒给他通风报信的!

    “嗯,很巧是吧,我也觉得。”

    咀嚼声停顿,他定定看着她,看得她心底发毛。

    “纳兰惜现在是慕容汾眼前红人,为他拉拢了不少六部官员。现在他在长安城混得风生水起,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出现在西北?”

    西北没有供他利用的利害人物,他不可能为公来灵山。

    “这个,你得问他,毕竟我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,怎么知道他去哪里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这球,轻轻一弹,又给弹回去了。

    其实,她说的也对,纳兰惜的举动,怎能归咎在她身上。

    不过,他就是不爽。

    这么多狂蜂浪蝶里,除了西凉少帝,他最看不顺眼的,就数纳兰惜。

    这是男人的直觉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不了解最好,那天本王发现了事实和你说的不一样,你最好先想好后果。”

    啧啧,这是赤果果的威胁。

    大男子主义这么重,她到底抽的哪根筋,会看上他。

    妖孽暂时放过了她。

    食不言。

    她终于可以舒口气,待他用膳完毕后,才道:“西凉军退兵,烈焰军可算得上是不战而胜,决定什么时候回长安城了吗?”

    “三日后。”

    “长安城的形势,你应该了解吧。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你那三妹,还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。”

    秦观心?

    秦如歌深思的时候,妖孽接着道:“短短数月光景,太子一派,羽翼减损不少。看来,我们这皇帝,是打算把真正宝贝的儿子放到桌面上来了。不过,太子虽废,实力虽减,但是慕容琰所拥有的,慕容汾依然不能相提并论。这么看来,慕容琰颓败的趋势,似乎过慢了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秦如歌快速瞄了他一眼,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紧盯着她,一派探究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王爷想说什么?”

    “据说,爱妃月前曾着人往长安城送信。”
    第(2/3)页